114-2學期星光伴月光申請須知 【公告】
本學期申請於115.03.16截止
為照顧本校經濟不利學生,本校推動以服務學習取代工讀的輔導機制,協助學生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,得以安心就學並培養利他服務精神。此舉亦符合慈濟大學以「慈悲喜捨」精神培育優秀人才的辦學理念,並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項社會服務學習活動。
一、學習輔導項目
參加社會志願服務及本校服務學習教育活動方案。二、學習輔導內容
1. 參加非營利組織各類社會志願服務
建議機構:非營利組織(如基金會、協會等)
機構屬性包括:
綜合性服務、兒童青少年福利、婦女福利、老人福利、身心障礙福利、家庭福利、健康醫療、心理衛生、社區規劃(營造)、環境保護、國際合作交流、教育與科學、文化藝術、人權和平、消費者保護、性別平等、政府單位、動物保護
2. 參加校外志願服務活動
3. 參加本校服務學習教育方案
4. 參加校外自組團隊之社會服務方案三、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
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者可申請:
1.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:
低收入戶學生
中低收入戶學生
身心障礙學生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特殊境遇家庭子女/孫子女
2.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(即使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)
3. 原住民學生
4. 家庭突遭變故者(含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向人文處申請緊急紓困金之學生)
須填寫申請表並經學生事務處、人文處、系所及導師等提報、審查核可
5. 懷孕學生(需附孕婦健康手冊)
6. 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(需附戶口名簿或其他可證明文件)四、申請及執行時間
1.申請時間:115.02.26-115.03.16
2.執行期程:參與「115年度完善就學輔導機制獎助金申請說明會」▶於計畫內各執行單位擇一完成「第一階段方案諮詢」▶於4-6月進行「星光伴月光方案」內容執行
五、需檢附資料(學習成效文件)
1.期初申請:星光伴月光方案申請表、身分證明文件。2.期中繳交:領據、志願服務時數認證表
3.期末繳交:培訓課程認證表、學習心得、服務機構(督導)評核表、志願服務紀錄冊(持有手冊者才需繳交登錄服務時數)。
六、獎助金發放標準
1. 發放時間:
上學期:10月、11月、12月
下學期:4月、5月、6月(按月發給)2.發放金額:
視當年經費額度核定,每月最高補助金額為 3,000元至 4,000元3.依慈濟大學完善就學輔導機制獎勵辦法規定,需完成第一階段方案諮詢後,始能進入第二階段方案執行。
4.備註:上學期申請後未完成之情形,將視為審核之依據。
七、其他事項
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洽詢:
* 教學暨學習資源中心 服務學習組 林亼鈺
* 電話:(03) 8565301 分機 11771
* Email:chiyu@gms.tcu.edu.tw
